禁令核心内容
一、使用限制
1、禁止非警务人员(包括企业、商户及个人)生产、销售或穿戴带有警徽(Logo)、警用标识(如臂章、胸标)的服装、帽子等制品。
2、严禁仿制、改装警用装备或通过服饰冒充警务人员。
二、生产规范
1、警用制服及标识仅限公安部直属单位按规范生产,外部机构未经授权不得仿制。
2、禁止私自印制、使用警务人员姓名或编号。
三、违规处罚
1、违反者将依据《老挝刑法》及相关法规从严处理,涉事企业或个人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乃至刑事责任。
老挝公安部发言人强调,警用标识是国家执法权的象征,滥用行为不仅削弱民众对警察队伍的信任,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实施诈骗、破坏社会安定。此次禁令旨在:
1、维护执法严肃性:杜绝假冒警务人员现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巩固国家安全:防止别有用心者利用警用标识制造社会混乱,捍卫国家独立与稳定。
通知发布后,多地警方已开展专项整治,核查市面流通的仿制警用品。民众呼吁加强宣传,并通过热线举报违规行为。公安部提醒,发现可疑情况可联系当地警局或拨打115举报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