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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老挝公安部严令禁止非法使用警用标识及制服

发布时间:2025-04-12 12:18:19

老挝资讯网万象报道,近年来,老挝社会出现个别人员非法穿戴警用制服、冒用警用标识的现象。部分人甚至利用此类装扮从事违法活动,严重损害执法机构公信力,扰乱社会秩序。为维护国家执法权威,老挝公安部于2025年3月24日颁布第09号通知,全面禁止非警务人员使用警用标识及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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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核心内容

一、使用限制

1、禁止非警务人员(包括企业、商户及个人)生产、销售或穿戴带有警徽(Logo)、警用标识(如臂章、胸标)的服装、帽子等制品。

2、严禁仿制、改装警用装备或通过服饰冒充警务人员。

二、生产规范

1、警用制服及标识仅限公安部直属单位按规范生产,外部机构未经授权不得仿制。

2、禁止私自印制、使用警务人员姓名或编号。

三、违规处罚

1、违反者将依据《老挝刑法》及相关法规从严处理,涉事企业或个人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乃至刑事责任。

老挝公安部发言人强调,警用标识是国家执法权的象征,滥用行为不仅削弱民众对警察队伍的信任,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以实施诈骗、破坏社会安定。此次禁令旨在:

1、维护执法严肃性:杜绝假冒警务人员现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巩固国家安全:防止别有用心者利用警用标识制造社会混乱,捍卫国家独立与稳定。

通知发布后,多地警方已开展专项整治,核查市面流通的仿制警用品。民众呼吁加强宣传,并通过热线举报违规行为。公安部提醒,发现可疑情况可联系当地警局或拨打115举报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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