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老挝发展报的报道,老挝工贸部办公厅于8月5日发布通知,为落实减少进口措施,帮助解决币荒问题,减少贸易逆差,减少技术标准、质量不保证、助长问题的汽车进口通过暂时停止进口高价值轻型车辆(吉普车、轿车、货车和皮卡车)来抑制通货膨胀,具体如下:
1.暂停批准进口燃油、两种燃料系统及电力(混合动力)、电力及其他可再生能源轻型陆地车辆,进口报关点到岸价纳税申报价值5万美元及以上;
2.在进口车辆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有检验验证措施之前,不得允许未经母公司指定或授权的陆地车辆进口公司进口轻型车辆;
3. 对于在2024年8月6日之前通过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订购价值5万美元或以上轻型车辆并提供付款证明的陆地车辆进口公司,通知工贸部外贸司以获得根据本通知免于暂停的权利。2024 年 8 月 6 日之后下的订单不会免除此次暂停;
4.为服务政府、使馆或国际组织特定工作等必要的或与国际义务相关的工作而进口价值5万美元及以上的轻型汽车,可经政府审议批准进口;
5.工贸部将会同财政部、公共工程运输部、陆地车辆协会等有关方面建立本通知落实情况协调评估机制,研究完善措施根据国际义务和当前形势减少进口;研究制定2025年陆地车辆进口规划和管理,做到系统性、导向性、与国际收支平衡。
6。本次临时暂停措施有效期为2024年8月20日至12月31日或直至有更换通知为止。
请各有关方面予以告知并配合,严格有效执行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