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在老挝波里坎塞省首府北汕市销售的香烟,未按照老挝法律进行包装,只会存在两种可能1是走私烟,2是假烟。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分析老挝首都万象至南部巴色地区的烟草市场现状,特别是针对中国烟草制品在该区域内的流通情况。通过抽样调查100家商店和超市,我们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现象:中国烟草制品在该地区市场中,假烟占比高达97%,走私烟草占2%,而合法进口烟草仅占1%。
2024年10月12日在老挝甘蒙省塔克市某中资企业内部超市销售的香烟,未按照老挝法律进行包装,只会存在两种可能1是走私烟,2是假烟。
万宝路(Marlboro),爱喜(ESSE),松树(PINE),在老挝面临中国烟草同样的仿制烟草问题,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冲击,正规烟草制品在老挝市场的销售被仿制烟,走私烟挤压。这一数据不仅揭示了市场结构的严重失衡,也指出了老挝消费者在获取正规烟草产品方面面临的巨大挑战。本调研将从烟草的生产、消费、市场监管及潜在解决方案等多个维度进行探讨。
2024年10月11日,在老挝甘蒙省塔克市某中资企业周边中国超市销售的香烟,从价格上已经可以确定为假烟。
中国烟草出口现状,作为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之一,中国烟草制品在出口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然而,在老挝市场的调研结果显示,正规渠道的中国烟草制品极为稀缺。老挝自身也拥有烟草种植与加工产业,尽管规模相对较小,烟草制品口味非中国烤烟香型,但能满足部分老挝国内需求,同时万宝路、爱喜等进口品牌也占据老挝烟草消费的前三。本土品牌如蓝狮BlueLion,老挝A牌烟草,在老挝消费者中享有一定知名度,尤其是在假烟泛滥的背景下,成为不少烟民的选择。
2024年9月17日,老挝万象市老挝超市销售的香烟,从包装和法律要求,以及烟草进口商及进口批文等几个要求上可以认定为真烟。
调研的100名烟草消费者中,有27名烟民反映由于正规渠道中国烟草难以获得,他们不得不转向假烟或老挝本土品牌。这种被迫选择反映了市场对高质量、合法烟草产品的强烈需求未被满足。
近年来,随着健康意识的增强,部分消费者对烟草产品的品质要求提高,倾向于选择低焦油、低危害的产品。然而,假烟不仅危害健康,还损害了正规品牌的信誉。老挝烟草市场中假烟的高比例,直接指向了市场监管的缺失。缺乏有效的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机制,使得假烟生产与销售得以滋生。同时走私烟草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混乱。这不仅减少了政府的税收收入,还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2024年10月11日,在老挝甘蒙省塔克市某中资企业周边中国超市销售的香烟,从价格上已经可以确定为假烟。同时未按照老挝法律进行包装
在本次抽查中,发现老挝甘蒙省某商店销售的所谓“中华”牌香烟实为假冒产品。这些假冒卷烟外观与真品相似,但质量低劣,对消费者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由于销售商对该烟草质量也同样存疑,同时因为较低进货价格,商家也将零售价格标为20元人民币/包,同样的烟草制品在国内定价为70元人民币/包,还有更胜的假烟直接标价为7元人民币/包。该案例反映了老挝市场上假冒卷烟的普遍性和危害性,但由于利润空间较大,知假售假依然成为了老挝烟草消费的恶性循环。
如何发展好老挝的烟草市场?只有通过加强对烟草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烟草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鼓励和支持正规烟草制品通过正规渠道进入老挝市场。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升消费者的烟草制品鉴别能力和消费意识。引导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烟草制品,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需求。
2024年10月15日,在老挝甘蒙省塔克市超市销售的进口香烟,未按照老挝法律进行包装,只会存在两种可能1是走私烟,2是假烟。
当前老挝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日益多样化,烟草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随着老挝烟草&卷烟国际贸易公司的出现,通过正规渠道将烟草制品进口到老挝,并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和许可,对老挝市场假烟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
2024年8月28日,老挝甘蒙省塔克市超市销售的进口香烟,1部分是符合老挝法律要求包装,进口贸易商是有烟草销售许可的,一部分是存在走私或假冒嫌疑的烟草制品。
本次调研结果显示,老挝烟草市场存在较大的市场空白和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市场监管、推广正规渠道、提升消费者意识等措施。相信老挝政府通过加强法律监管、促进正规进口、提升公众意识等综合措施,可以有效改善市场环境,满足消费者对高质量烟草产品的需求,同时促进老挝烟草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未来,老挝政府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普法:
根据老挝烟草控制法律法规规定,为管制烟草产品,烟草公司或商店禁止向顾客推销香烟,打折销售同样是非法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于 2006 年 12 月 5 日成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
老挝控烟政策说明之烟草包装的警示图警示语要求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均禁止吸烟。尽管法律规定了一些需要设立指定吸烟区的场所,但实施法规明确规定指定吸烟区必须位于室外,且距离建筑物至少 10 米。禁止在教育和医疗机构的室外区域、体育场馆、公园、存在易燃材料和物质的地方以及其他有禁烟标志和指定无烟场所的地方吸烟。
法律全面禁止广告和促销,但不确定是否允许销售点广告和促销。此外,反向品牌延伸等促销行为可能不被涵盖。禁止一切形式的烟草赞助。
文字和图片警告必须占据香烟包装正面和背面的 75%。制造商必须轮流印刷六种授权警告,每隔 50,000 包更换一次警告。尽管法律要求在无烟烟草产品上印有健康警告,但尺寸、轮换和内容等规范尚不确定。禁止使用误导性包装和标签,包括“温和”、“中等”和“轻度”等词语。
老挝政府对烟草包装和标签的要求
法律并未赋予监管香烟成分的权力。法律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向政府部门披露其产品成分的信息。
法律禁止通过互联网、自动售货机以及在教育机构、体育场馆、医疗机构、文化设施和其他指定地点销售烟草产品。法律禁止销售单支香烟和小包香烟。禁止向 18 岁以下人士销售烟草产品。
老挝国家对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界定范围
禁止销售和使用电子烟。该法禁止电子烟的广告、促销和赞助。
禁止销售和使用加热烟草制品 (HTP)。法律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这些限制被解释为适用于烟草插页。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设备的广告、促销和赞助限制。
《烟草控制法》是烟草控制的主要立法,除其他事项外,还规范了公共场所吸烟、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以及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该法最初于 2009 年通过,并于 2021 年修订。此外,该法还禁止销售和使用加热烟草制品和电子烟。
老挝国家《烟草控制法》
目前老挝国家有三项实施法令/协议。老挝卫生部颁布的第 1067/MPH 号协议实施了《烟草控制法》,包括包装和标签、禁烟标志、指定吸烟区以及一些广告和促销条款的规定。第 369 号法令规范了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第 52 号法令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第 155/G 号法令设立了烟草控制基金,并规范了收入来源、资金使用以及管理机构和职责。(数据由老挝国家卫生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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